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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bloodtoad

各位斑竹注意啦,以后热门讨论的话题不准封帖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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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4-25 15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一般来说会判妻子入院一个月。
1 T1 B) m/ g+ U+ E$ ubloodtoad 发表于 2010-4-25 14:03
6 ]% [# H- O; R( o8 X0 T: Q, x8 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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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4-26 13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一般来说会判妻子入院一个月。9 `2 A, p0 n! u" |- {( Y
bloodtoad 发表于 2010-4-25 14:03
( m" J. e& T8 f7 P& t, x
' s( G/ R  i( z( \% l5 t

+ q/ I8 V+ R$ |; g    判妻子入精神病院?好像不能这样判。虽然11楼提出,12楼细化的有关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是一个全新的法律观点,但是看上去似乎有点道理,按这道理来说,妻子的要求合理呀。2 l+ \1 y1 d2 t+ _* E5 S( |
    “你是我的”这句夫妻间婚前常说,婚后越说越少的话,以及婚姻约定的内容,都为楼上之人的共同财产理论提供了依据,人已共同了,何况配件呢?万一真遇上一个接受这种看点的法官,岂不是要对丈夫的共同财产进行割舍分配,要改变这种局面,我想只能丈夫也提出分配妻子共同财产要求,这样不管法官接不接受这种新的法律观点,都很容易判了,只需判决夫妻双方把各自原有财产弟弟妹妹带走即可结案。最怕是妻子担心丈夫诉前财产转移,晚上咔嚓一下,先做个诉讼保全,那时真是中西文都要说了,my god.........哦米豆腐【版权归洛歌手所有】* v9 T" k7 Z- _+ \* l2 c' Z
    在此对11楼12楼的鬼才表示佩服,希望有更多的新观点娱乐网友。呵呵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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